为保证药物使用的合理安全,孕妈妈用药要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在孕期头3个月内应尽量避免使用任何药物。
没有任何一种药物对胎儿是绝对安全的,只有当药物对孕妈妈的益处大于对胎儿的威胁时才可以考虑用这个药。另外,怀孕头3个月是胎儿发育的敏感期,是胎儿身体各组织及器官的分化阶段,最容易受到药物的影响,因此这个时期应该尽量避免使用任何药物。
不得已必须使用药物时,应尽可能选择临床使用时间长的安全药物。
强调药物“临床使用时间长”,是因为药物对胎儿的作用可能与预期发生在孕妈妈身上的作用不同,这种不同要经过长期的临床使用才可能被发现。比如沙利度胺(俗称反应停)曾被作为孕早期止吐药使用,结果导致一批畸形婴儿出生。这些畸形婴儿没有手臂和腿,手和脚直接长在躯干上,样子像海豹,被称为“海豹儿”。至此,人们才发现这种药物的致畸作用,该事件被公认为医学史上迄今为止最大的药害事件。
“安全”,是指尽量选择使用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规定的孕期安全分级为A级或者B级的药物。目前孕期用药的参考主要基于FDA制定的孕期安全药物分级。FDA规定孕期安全用药分五级:
在常用药物中X级的药物并不多,例如过去曾经广泛使用的性激素己烯雌酚,20世纪50年代初曾被用于治疗先兆流产,结果发现生出的一些女孩在随后的成长中会得阴道腺病或者阴道透明细胞癌,因此把这个药划归X 级。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药学是不断更新、不断修正的科学,以前一直常规使用的药物,经过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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