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听人说,两个太相象的人适合恋爱,不适合结婚。而我与程末有着共同的性格与嗜好,甚至连睡觉都一起打鼾。于是,与程末相爱了好几个春秋,彼此从未提过结婚的话题。
而在我26岁生日的时候,程末点燃了26支蜡烛,排成一个心字,然后深深地吻了我。我突然心醉。当烟花绽放在夜空时,他轻轻地拿出精致的戒指,向我求婚。这样的情景,我这样憧憬浪漫的女子终究招架不住。惟有点头,任他幸福地将戒指套在我的指间。幸福如烟花,灿烂而美丽。
我终于嫁给了程末,开始了妻子的身份。可是,我与程末依旧爱玩爱闹,一点不像居家过日子。最可怕的是我们居然都不会做饭。不知道程末有没有后悔娶我这样的女子,除了写字和睡觉什么都不会做。
与婚前一样,他一直带我在外面用餐,并且饮食毫无规律,要么不吃,要么暴饮暴食。我们喜欢在海鲜店里,喝着啤酒或可乐,再一边吃着鱼虾类的海鲜。一开始乐此不疲。可是过日子,总不能再像从前那样大手大脚。我对我不会做饭的事实已经感到深深地惭愧。
这一天,我去好友家做客,跟着她在厨房打转,真好羡慕她拿厨勺拿得那么轻松自如,再尝尝她做的菜真是棒极了。回家的路上,我一直想,以前总觉得自己不会做饭是一件幸运的事,可结婚了才知道,若是看着程末吃我亲手做的菜,那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
好在感觉好友做饭时也并不是太难,于是我学着做起西红柿炒蛋,却还没等鸡蛋搅匀,锅里的油突然烧得太热,而起火了,我手忙脚乱地把火熄灭,颓然地坐在沙发上,揉着受伤的手。
程末回来的时候,我哭着跑到他怀里撒娇,他心疼地捏着我的手,嗔怪地说,不是叫你别动手嘛,不会做逞什么能。我委屈地说,我还不是想亲自做给你吃嘛。他哄着我,说,以后我学着做给你吃吧?我突然笑了,得程末这样的老公,足已。
不过,程末的想法是好的,可是,等他下班回家时我早已饿得趴在沙发上,再等他做饭,我估计就去见阎王了,几日之后,他又带我出去吃海鲜。我们又恢复了在外面吃饭的习惯,尤其是去吃海鲜。一周至少三四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