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58年B超第一次应用于临床已近50年了,B超检查的安全性已得到肯定,理论上高强度的超声波通过它的高温及对组织的腔化作用,可能会对组织有损伤作用,但事实上医学上使用的B超检查未能证实有过不良的生物效应,由于在医学上诊断用的B超是低强度的,低于94毫瓦/厘米3,对胎儿是没有危险的,直至目前也从未有过B超检查引起胎儿畸形的报道。
不过这并不意味妊娠期可以随意地做,认为做多少次也无关是错误的。从检查的必要性及经济角度来说,必要的正常妊娠检查不超过二次为宜,第一次检查在妊娠18~20周,这个时候胎宝宝已有雏形,这次检查的重点在于排除真正的胎儿外畸形,所以是一定要做的一次检查。多数妇产科大夫都不主张18周以内的孕妇做B超,尤其是在怀孕12周以内。但是,如果孕妇在早期出现令人揪心的情况,如阴道流血、突然腹痛,借助B超确定胚胎是否存活,能否继续妊娠;有无异常妊娠像宫外孕或葡萄胎,则是最直接和可靠的手段,积极配合医生的检查是明智的做法。
而第二次检查,可以做,也可以是必要时才做,在妊娠后期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情况,羊水状况及胎盘有无异常等。如果妊娠不正常,就需根据病情,决定B超检查的次数了,例如羊水过多时,可能要在治疗前后,经常重复测量羊水量,又如妊娠超过40周后,可能需要1~2次/周B超检查,测量羊水量及评估胎儿在宫内的状况。
不同时期的B超检查查什么——
孕早期(12周之前)B超检查:这一次检查出现以下情况必须要做,一般不主张做。
·有先兆流产现象,且阴道出血时间长——需了解胚胎是否存活,是否有必要继续保胎;还需排除葡萄胎的可能。
·出现下腹部疼痛——需排除宫腔外怀孕,或怀孕合并肿物。
·对月经不正常的怀孕妇女——需了解胚胎发育情况,估计怀孕周数,排除多胎。
·明显的胎儿畸形如无脑儿、缺肢等也可能在怀孕12周左右通过B超检查发现。
孕中期(13~27周)B超检查:一般情况下这是准妈妈的第一次B超检查,需要检查的项目有:
·查胎位——确定胎儿是头位、臀位或是横位,做到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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