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口计生条例有关特殊情况再生育规定的实施意见出炉,11月1日起,双方或者一方为上海市户籍的夫妻,符合“双方均为非独、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现家庭无子女”等4种情况,可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根据“关于《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特殊情况再生育规定的实施意见”,所指的“特殊情况可以再生育的条件”包括以下四种:
1.双方均为非独生子女、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现家庭无子女的;
2.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双方婚后生育一个子女且家庭只有该子女的;
3.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第一次生育的多胞胎,经市或者区、县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均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4.一方是烈士子女,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男女两性的结合将会孕育出未来的小生命,而优良的婴儿来自优良的精子和卵子的结合,这就要求夫妇双方怀孕前生理和心理须处于健康状态,有一个适宜的环境和良好条件,尽量避开不利于优生的因素。
(1)不要在情绪压抑时怀孕
人一旦处于焦虑、抑郁和有沉重思想负担的精神状态下,其生理功能必然有所改变,不仅会影响精子或卵子的质量,而且受孕后也会因情绪的刺激而影响母体的激素分泌,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因此当小家庭发生不愉快的事情时,最好暂时避孕。
(2)不要在疲劳过度时怀孕
如新婚蜜月期及旅行途中,由于在新婚前后,男女双方为操办婚事、礼节应酬而奔走劳累,迎来送往,体力超负荷消耗,降低了精子和卵子的质量。新婚蜜月时性生活频繁,也会影响精子和卵子在子宫内着床的环境,不利于优生。而人在旅行途中生活起居没有规律,大脑经常处于兴奋状态,加上过度疲劳和旅途颠簸,可能会影响孕卵的生长或引起受孕子宫的收缩,导致流产或先兆流产。因此最好不要在疲劳过度时怀孕。
(3)不要在患病期间受孕
因为疾病影响体质、受精卵的质量及宫内着床环境,患病期间服用的药物可能会对精子和卵子产生不利影响,导致新生儿有缺陷。因此,夫妇双方有人患病时,要等身体康复、停药半年以上再怀孕。
(4)不要高龄怀孕
怀孕时男方超过55岁或女方超过35岁被称为高龄怀孕,怀孕期间要加强监护,因为高龄孕产妇胎儿畸形的发生率相对较高。
(5)不要在怀孕前接触放射性物质和剧毒性物质
因为生殖细胞对X射线和剧毒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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