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学领域中,B超为疾病的诊断立下了汗马功劳。尤其是在产科,它能够直观地显示胚胎在宫内发育的全过程,不仅是确诊妊娠的依据,且能鉴别胚胎是否存活,中晚期妊娠娠可提供生长发育的资料,对某些胎儿畸形及胎盘的形态与位置异常等,超声诊断可作出诊断,超声显像已成为产科临床工作中不可缺少的手段之一。
Q:许多孕妇在做B超前都想知道B超的结论是不是可靠的呢?
Y:B超只是通过数据及阳性提示来显示胎儿是否有哪方面的异常,不能保证百分之百的正确。
Q:随着优生优育观念的深入,很多人对B超这种在产科中应用最为广泛的检查手段的安全性提出了质疑,我想请问余大夫,B超检查对婴儿和母体是否安全?
Y:B超是上个世纪60年代开始运用到临床,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发现明显的致畸作用,但是我们医学上的原则是说不做无必要的超声波检查,就是说,有必要的时候才做超声波的检查,而且要尽量缩短做超声波检查的时间,B超实际是一种热能效应,长时间的照射可能会使温度升高造成细胞的变化,但这都是在长时间照射的条件下,短时间的超声波检查对母亲与胎儿并无影响,还是很安全的。孕妇朋友并不用过分担心。
Q:一些准备怀孕的女性想在怀孕前做超声波来检查身体状况,这是否是必要的,会不会,对身体产生不好的影响呢?
Y:如果在怀孕前身体确实有一些不适的状况,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做一下超声波检查也是可以的,如果身体状况正常,没有不规则出血等症状,也没有必要一定做超声波检查。所以怀孕前的超声波检查并不是必须的。做怀孕前的超生波检查对身体没有不好的影响,它是为了对身体状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详细的了解一下有没有小肌瘤,妇件有没有小囊肿等,这比单纯由大夫手诊的妇科检查要更具体更清楚一些。
Q:孕妇在什么时候应该做B超检查,有没有次数的规定?
Y:一般来讲,我们国家建议在怀孕18-24周之间做一个系统的超声波检查。在孕早期的时候,如果出现异常的现象,比如不规则出血,或怀疑宫外孕等情况需要做超声波的检查,另外一些高龄孕妇也要接受孕早期的超声波检查,除了这些高危因素和异常的情况,孕妇在孕早期可以不用做超声波检查。那么在孕中期,也就是18-24周则建议做一个全面的超声波检查,到孕晚期的时候再做一次就可以了。所以除了需要特殊对待的病人,普通孕妇在整个孕期做2-3次超声波检查就足够了。
Q:B超的检查一般包括那些方面?
Y:B超首先包括的是一个常规的生物测量,看一下胎儿的大小,腹围等方面的测量,也会描述一下胎盘的位置和胎儿的附属物羊水的多少这些大概的情况。另外,在孕中期比较系统的超声波检查中,可能会有一些脏器的描述,比如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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