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三源院长指出,透过超音波检查可以协助医师了解子宫内胎儿的状况,但是却无法得知,胎儿的智力、视力或听力等生理功能,是否正常的信息。
另外,若是因为基因、染色体的异常所造成的病变,一样无从得知。而产检超音波的目的,即在尽早发现可治疗的胎儿异常,并给予适当的产前咨询。
B超能查胎儿哪些问题?
孙三源院长指出,美国在2003年曾制定了,产科超音波的使用准则,可分为4类,简述如下:
【第一周产期(12周前)超音波】 包括排除子宫外孕、确定胎儿心跳、推定怀孕周数、评估是否有子宫或卵巢肿瘤、判断是否多胞妊娠。
【第二(12~24周)或第三(24周以后)周产期超音波】 延续第一周产期胎儿生长评估、羊水量测量、确认胎盘位置及胎位、胎儿解剖构造检视。胎儿解剖构造检视之细项包含:
1.颈部:脑室、脉络丛、透明中隔。
2.胸廓:心脏的空四腔室图。
3.腹部:胃、肾、膀胱、脐带与腹壁连结处。
4.脊椎。
5.肢体:手臂与小腿是否存在。
6.性别:为非必要之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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