畸胎检查是防止畸形儿产出、实现优生优育的有效措施。那么,究竟哪些孕妇应该做畸胎检查呢?通常情况下,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孕妇,在怀孕3~4个月的时候,都应该听从遗传咨询专家的建议,进行产前畸胎检查。
1.年龄38岁以上者 因卵子老化,甚至异常的较多,高龄孕妇产出先天性畸形或者先天性愚形胎儿的危险性较大,所以应进行畸胎检查。
2.孕妇丈夫年龄超过55周岁 即便孕妇年龄较小,但因男性精子老化,产出先天性畸形儿的风险也会较高。
3.曾生育过畸形胎儿者 曾孕育过无脑儿、脊柱裂或其他畸形胎儿的妇女,再次怀孕后应进行畸胎检查。因为她们再生同类异常儿的几率较一般孕妇高。
4.习惯性流产者 习惯性流产、有早产史或者发生过多次胎死宫内的妇女再次怀孕后,要进行畸胎检查。因为这往往是由夫妇一方或双方染色体异常引起的,再次怀孕仍可能出现畸胎。
5.家族中有遗传病者 家族中有遗传病者或孕妇本人曾生过一个血友病、色盲、肛门闭锁、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等遗传病者,再次怀孕后应预测其胎儿性别,并选择性实行人工流产。这是因为遗传病与性别有关,妈妈只传给儿子,女儿可平安无恙;而爸爸只传给女儿,儿子则平安无事。
6.家族中有先天性代谢功能缺陷者 或孕妇本人曾经生育过代谢功能缺陷病儿的,都应做畸胎检查。
7.妊娠3个月内的孕妇感染病毒 凡患过风疹、带状疱疹、单纯疱疹、巨细胞病毒病等病毒感染者或支原体、衣原体感染者,易传染给胎儿,孩子发育畸形的危险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