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孕前3-6个月夫妻双方都要避免使用吗啡、氯丙嗪、解热镇痛药、环丙沙星、酮康唑、红霉素、利福平等药物,以免影响受精卵的质量。
2、如果长期使用药物避孕工具和口服避孕药物,应在停药后6个月再怀孕。
3、激素类药物、某些抗生素、止吐药、抗癌药、安眠药等,都会对生殖细胞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有长期服药史的女性一定要咨询医生,才能确定安全受孕时间。
4、在计划怀孕期内需要自行服药的女性,一定要避免服用药物标识上有“孕妇禁服”字样的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