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化,也应做畸胎检查。 ·曾生过无脑儿、脊柱裂或其他畸形胎儿的妇女:她们再生同类异常孩子的危险性较一般孕妇高得多。
·有习惯性流产、早产史或多次胎儿死在子宫内的妇女:往往是由夫妇一方或双方染色体异常引起的,再次怀孕,仍可出现畸胎。
·家族中有先天性代谢功能缺陷的人,或孕妇本人曾生过代谢功能缺陷病儿的。
·近亲结婚的夫妇。
·妊娠3个月的孕妇,凡患过风疹、带状疱疹、单纯疱疹、巨细胞病毒病等病毒感染的,因易传染给胎儿发生畸形,皆应作畸胎检查。
·怀孕早期曾使用过能致胎儿畸形的药物,或接受过放射线物质,易致胎儿畸形。经产前遗传咨询,医生认为有必要作畸胎检查者。
多胎妊娠又有什么危害性?
流产、胎儿畸形、胎儿宫内生长迟缓、贫血、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羊水过多、前置胎盘、早产。
多胎孕妇在妊娠期和分娩时往往出现多种并发症,严重威胁母婴安全。为了有效而安全地控制胚胎和分娩数目,提高存活儿的成熟与质量,减少多胎妊娠对母婴的损害,实施多胎妊娠选择性减胎术非常必要。
第六位:忽视定期进行的产前检查
妇女怀孕后整个妊娠期都应按时进行详细而系统的产前检查。它的好处是:
(1)纠正孕妇或胎儿身体的某些缺陷,必要时可以及早终止妊娠。
(2)了解胎儿发育和母体变化情况,如有异常,及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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