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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肾炎是以双侧肾小球慢性弥漫性或局灶性炎症改变为主的肾小球疾病。其临床起病隐匿,病情迁延、进展缓慢,最终将发展成慢性肾功能衰竭。临床以水肿、高血压、蛋白尿、血尿及肾功能损害为基本表现,如果病理类型及病期不同,主要表现也可多样化。
有人认为患慢性肾炎的妇女不能生孩子,否则可能会有生命危险,这虽然有道理,不过也应视肾炎的类型、病情的轻重、肾功能情况而决定。
什么情况下不适合生育
一般而言,慢性肾炎活动期、慢性肾炎伴有严重高血压、慢性肾功能不全的妇女不宜生育,因为休养对治疗慢性肾炎有重要意义。妊娠可使病情迁延不愈,甚至病情恶化,肾功能急剧减退。
慢性肾炎活动期,即尿中除蛋白外,还有较多的红细胞、白细胞、管型,检验可见血中补体C3降低,表示病情不稳定,免疫反应还很活跃,此时妊娠如火上浇油,促使病情恶化。
慢性肾炎有大量蛋白尿者不宜妊娠,妊娠可促使血浆白蛋白下降,导致严重水肿,血容量增加,使血压升高,可导致心力衰竭。
患者血压高于20.0/13.3千帕(kPa)[150/100毫米汞柱(mmHg)]者不宜生育,这种病人妊娠易发生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可引起高血压性脑病、子痫、死胎,也可引起心力衰竭、急性肾功能衰竭,而且产后大出血的发生率也很高。
慢性肾炎伴有慢性肾功能不全者不宜生育。肾功能不全的妇女妊娠后,肾脏可能会不堪重负发生肾衰竭、产生尿毒症,危及生命。
肾炎病人妊娠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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